金镛慕侠传程墨

金镛慕侠传程墨   


男主:程墨      女主:无女主
作者:精武老三      状态:已完结
最新章节:第363回 宗师出世(2020-11-14 09:14:09)
纷乱的清末民初,华夏积贫积弱,列强觊觎之心日盛,铁蹄践踏不休。但好武习武嗜武之人,总有争强好胜之心,总有为国捐躯之愿。同样的年代,有的武者走了,留下了精武英名,蛮声海内外;有的人坚忍的活着,默默的付出,扛起了中华的脊梁。写霍公元甲的文学作品太多了,不胜枚举,但除他之外,总有英雄默默无名在民间。这一次,我写另一个人,一个与津门大侠霍元甲同时代同地出生,命运迥然不同,却又南北交相辉映的大侠。侠之大者是为国,我们应该记住他。

序言序言

序言

写在前面的话,姑且当成序言。但序言却总是故事的开端。

在磨铁熟悉我的人、看过我其他作品的人,知道,我是个记者。所以,我说真话,讲真事儿,即便是在写故事,也尽可能的,保持这个故事的真实性。

这个关于金镛慕侠传”的故事,就是个真事儿。成文的过程中,我会尽可能的以讲故事的笔法写出,这样,一来读起来不会像其他的史书一般枯燥,二来也不会像当下流行的穿越、重生文一样,缺乏故事该有的严肃。

毕竟,对待英雄,记录英雄,作为一名文字工作者,作为一名以文字为生的新闻民工”,我应该拿出足够的诚意。

故事该从何处讲起呢?

我供职的新闻单位,在我所在城市的黄金地段。但也许是地价太高,也许是历史遗留问题,单位这现代化写字楼的北侧,不出一公里,还有一片多年来始终未曾拆除的平房区,——是那种危陋平房,大风一吹就掉灰,平日里就摇摇欲坠的平房。

这片平房区有一个听起来瘆人的名字,叫王家大坟”。

相传在清朝末年这个阶段,大概也就是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期的时候,我所在的城市,规模还远未发展到现在如此之大。当时,这片平房区的原址,是城内王姓大户的坟场,当时有个坟少爷”在这坟场里盖起几间瓦房。后来,这个王姓大户家道中落,硕大的坟头长满了杂草,坟少爷”也走了,一些随棺材埋入地下的文物被穷苦的盗墓贼挖走,只有这几间瓦房还在,却也慢慢的破败。

再后来,先是几户流离失所的农民简单修缮住进了这几间瓦房,然后,越来越多的流离失所的农民在瓦房周围盖起了茅草屋,一来二去,这里不再是坟场子,反倒成了个穷人的聚居区。

再接下来,新中国成立了,这片聚居区周围盖起了工厂,曾经生活在聚居区里的穷人兄弟,经过培训成为工人。老旧的平房有的被推倒重建,有的被妥善翻修。

但终究,随着城市的发展,工厂的外迁,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,历史慢慢将这片平房区遗忘了。绝大多数住在这其中的老居民,迁出老宅,住进了窗明几净的楼房。

公元2015年底至2016年初,这片破落的平房区终究要被拆除了。原址要兴建一处超高层的现代化的写字楼。趁着老旧平房还在的时候,我出于兴趣和好奇,斜挎着单位提供的佳能马克三的相机,走进这片破落却到处洋溢着时光气息的老区。

俗话说的好,无巧不成书。如果不是我在两年前,一时兴起走进这里,或许我压根也不曾听说过如此生动的故事。如今,给我讲这个故事的老人,已经作古。但好在,我仍然记录下这个故事,这才有机会,讲给你们听。

依稀记得那是个有些寒冷的冬日的午后,我的本意是要拍摄照片,记录城市的发展的。但幽深的巷子越走越深,我竟然再听不到距离自己不足一里远的车水马龙。

如果你是个摄影爱好者,或者你是个专业摄影师,你会明白我当时的感觉。我的意思是,冬季里,大概冰点左右的气温,偶尔刮来一阵寒风。你端着相机按下快门拍照,却后悔没带手套时,手肯定是冻僵的。

就在我把相机斜挎好,准备用嘴给冻僵的手哈哈气的时候,肩膀却被照相机的背带紧紧的勒了一下。

这是有人在抢我的照相机。

光天化日,朗朗乾坤,在这城市的核心区,竟然敢公然行抢,这让我既愤怒,又好奇。

于是,我回头。

我看到个穷凶极恶的人,正在气急败坏的伸手拽着照相机不放。他一使劲,我将将被他拽了一个趔趄。而且,在他身边,还有俩人,正在一左一右的望风。

佳能5D马克3,配上红圈原装的24—70mm镜头,现下的网络售价是人民币26188,大概在2年前,售价超过3万5。况且,这还是公家财产。

我的脑海中,本能的想起了诸多为了保护公家财产、国家财产而英勇献身的英雄人物。

干什么?想偷?想抢?这大白天的?疯了你们了?”我义正言辞,扭过身,瞪着这仨人说道。

实话实说,我寄希望于能够把他们吓走。但事情的发展却也在我的意料之中,他们仨,我一个人,他们不可能被吓走。

经常有人说,现实生活中的坏人,不会像文艺作品一样,有明显的符号特征。但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们,不是!现实生活中的坏人,往往也有让人一眼可以看出的特点。

比如,这仨人,站在中间的抢相机的人,姑且说他是主犯,他的双眼昏黄,胡子拉碴,看年岁应该在40岁左右,有些瘦削却满脸的杀意,看着样子和他的表情,应该是在警告我,别敬酒不吃吃罚酒。他左手边的那一位,却已经撸起袖子,露出了用针扎墨水浸染着色过的粗糙的纹身,跃跃欲试要揍我。

我有些犹豫,或者,实话实说,是有些恐惧。但好歹,我学生时代,曾经参加过大学拳击社的社团,有些粗浅的技击经验,虽然没有经历过实战,但姑且懂得个擒贼先擒王的道理。于是,我攥紧了拳头,想要一拳把抢相机的这人打倒,然后夺路而逃。——只要能跑到大马路上,我就算安全了。

但就在我还未动手的时候,靠右的那人,却已经从口袋里掏出弹簧刀,他按动绷簧,弹出来不到一尺的亮晃晃的刀片,深深的血槽上,还有未被擦拭的黄色机油。

这一下,我犹豫了。我知道,即便我有再好的身手,和持械的坏人搏斗也是不明智的,更何况我的能耐还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。”

就在我踟蹰不前,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,就在这样对峙的均势尚未被打破的时候,身边不远处,却有位老者,用他沙哑的嗓音说道:臭不要脸,小兔崽子们,大白天的来这儿抢东西!”

如果不是这个老人开口说话,我根本没有发现,就在距离我自己20米远的地方墙角下,有位老人正在蹲着晒太阳。我深信,准备抢相机的这仨坏人也没发现。这老人,就蹲在墙边,享受着冬季里的阳光,他那身陈旧且肮脏的棉服,几乎与破败的墙壁融为一体,手肘、袖口的地方有些脱线,还露出了些许棉絮。

站在中间那个主犯”,看到咒骂自己的,不过是个落魄的老人,于是恶狠狠的警告说:老头儿没你事儿啊!滚一边去!”

老人却没有离开,相反,他对我说:小伙子,你攥着拳头打人,把拳头攥这么紧,打人不疼!”

老家伙你找擂是吧!”胳膊上有粗糙纹身的那个人小步跑上前,他伸出一腿向前,想要把老人踹倒。

但老人却微微侧身,单手拽住了这人的脚踝,轻轻向前一送,又用另一只手轻轻拽了一下这人的后腿。这胳膊上有刺青的人闹了个大笑话,他噔噔噔向前几步,终究没办法站定,摔了个结结实实。再起身时,脸颊已经被蹭破了一大片。

哎哟,老东西,你要管闲事儿是吧!”拿着弹簧刀的这人,见自己的同伴被摔倒,举着刀往老人的方向走去。

我还来不及警告老人,这家伙手里有凶器,这老者已然站起身。他一口黏痰,直接啐到了这人的脸上。

持械之人恼羞成怒,他顾不得抹去脸上的秽物,攥紧刀径直向老人的肚子扎去。

老人却并不慌张,只是微微紧背、控胸,斜身躲开刀刃和刀尖,身子却已经贴近了持刀人。老人立掌,自下而上托,看似无心的一击,却径直顶在了这人的下巴。此人受力甚重,掌力自下而上,通过他的下颌骨传递至颈椎,他竟然头向后仰去,瞬间丧失了自我保护意识,向后跃起摔倒在地。

好在摔倒的时候,他怕手中的弹簧刀伤到自己,下意识的把刀扔向半空。见刀仍未落下,这老人如同侠客一般,飞起一脚,踢在刀柄。那刀直挺挺的朝我和抢相机的主犯”飞来,竟然精准的从我俩眼前飞过,插入平房的砖墙。虽说砖墙经年已经有些糟酥,但弹簧刀竟然只留下刀柄在外。

主犯”知道自己今天遇到了硬茬,知道自己再与老人交手,也无非是徒丢脸面。于是,他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,又恶狠狠的朝老人说了句狠话:老家伙,你等着!”

他搀扶起自己的同党,互相蹒跚着疾步向外面逃去。

冬日里的阳光,此刻照在身上暖融融的。间或一阵寒风吹过,我竟然听不出,只感觉自己的心扑通通的跳。

这一切发生的太快,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实的见证了那一幕。以至于,我忘却了自己的本分,甚至连一张搏斗时的照片,也没有给老人家留下。

老师傅,您这一身好能耐啊!您辛苦!”我不知该说些什么,只能说些没有营养的话。

小子,你刚才要打架,那架势不对!”老人见三名蟊贼逃遁,知道已经暂无危险,又蹲回到阳光照射的墙角。

嗯嗯嗯,我这没怎么练过,心里又发慌,刚才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!不过我看得出,您刚才露的那几手,功夫可真俊!”我说。

怎么,你懂功夫?”老人听了我的话,有些挑衅的问道。

不懂!”我摇摇头,当着这位老人,堪称隐士高人,我只能有一说一,丝毫不敢吹牛皮,我上学时练过拳击,可那就是为锻炼身体,为了上体育课。”

捣皮拳儿?那不是玩意儿,那不是能耐!”老人摇了摇头。

对对对!跟您的能耐比,我差飞了!”我点点头。

那你还敢往这儿来?这地儿别看是市中心,但是乱!环境乱,人也杂,没事儿少来!”老人话虽如此,但他突然对我产生了兴趣,他上上下下打量着我,想了想问道,话说回来了,你怎么背着个这么值钱的相机,跑这边儿来了?”

您好,这是我的名片!”我识趣,赶忙递过自己的身份证明,我就在这附近上班,我是个记者。这附近不是要拆了么,我过来留下点资料。”

哦,你是记者啊!”老人点点头,你是文字记者么?还是拍照的记者?我小的时候,还没有拍照的记者呢!”

哟,大爷,您是内行啊,我是文字记者。”听了老人的话,我对他突然也有些感兴趣。我把数码相机背到胸前,和他一起蹲在了阳光照拂的墙角,顺手递给他一支香烟。

我不是内行!也不知道你们记者是干什么的!但我小时候,还真在这儿碰上过记者!”老人说道,当然,那阵子我还不记事儿,是我师哥后来告诉我的!”

这么说,您这些年一直住在这里?”我问。

我就是这儿出生的,我是我师傅的家生孩儿!我师哥就是我师傅他老人家的徒弟。”老人接过我的香烟,叼在嘴里,斜着眼睛对我说道,我这身能耐实际也不是我师傅教的,是我师哥代父传艺。”

要不然,您跟我说说?”听了老人的话,我愈发感兴趣,于是掏出了采访本,掏出了笔,想要记下点什么,这片平房区要拆了,总该留下些什么记忆,让后辈对这里有个念想。老爷子,您老是见证者,您愿意跟我说说么?”

嘿,倒也不是不行!”老人听了我的话,伸手找我借火儿点烟,我赶忙为老人点燃香烟,问题是,你的时间够么?你带了多少烟?”

实话实说,我的烟瘾不怎么重。但多年来的文字伏案工作,让我养成了写稿时抽烟的坏毛病,身上的烟总是忘不了带着。

我翻了翻自己的口袋,翻出了两个整盒尚未开封的香烟,和一个还剩多半盒的香烟。于是向老人展示了一下,说道:时间,我有的是,但不知道这烟够不够您老抽的!”

够了,来吧,来我家!”老人一边说,一边站起身,他把刚刚自己脚踢后楔在墙里的弹簧刀拔出,朝我招了招手。

老人的家就在胡同深处。那是一间坐北朝南的平房,木门用已经锈迹斑驳的铁皮包裹着,老人从口袋里逃出一把陈旧的铝制钥匙,推开房门,吱呀呀的声音向远处传去。

走进房门,蜂窝煤取暖的炉子上,烧水壶汩汩的向外冒着热气,一股阴冷潮湿发霉的气息袭来。

我向屋里看去。在这个季节,这个朝向的房子,即便是平房,本该也是洒满阳光的,但由于平房区里到处是加盖出的违建,高矮纵横,遮住了阳光,只有一道孱弱的光线,洒在了老人的床铺上。

老人把已经抽得只剩过滤嘴的香烟吐在了炉膛里,又从烟盒里抖落出一支香烟,他随手从柴火堆里捡出一张引火纸,放在炉膛里引燃,然后点燃香烟,又把引火纸吹灭。

你要真想听,我就和你说说!”老人说,过去,师傅、师哥不让我说,他们认为做人要低调。现在这事儿再不说,这人、这段历史就要湮没了!要知道,有的事情,本是传说,却被演绎成真事儿;有的事情,原本是真事儿,却被人当成传说。”

老人一边说,一边走到四斗柜边,他从柜子里掏出个70年代才能见到的搪瓷杯子,从壶里倒出开水斟满,递到我的手中。

老爷子,您贵姓,您的名字是什么?您今年高寿了啊?”出于记者的本能,我问道。——Who(何人),When(何时),Where(何处),Why(何因),What(何事),这个五W”的原则,是新闻的五要素。如今,我已经知道我所处何处,可是,其他的四个W”,我却一点头绪也摸不到。

这么多年了,这房里一直没来过客人,太冷清了。可是,遥想当年,这里是周边最热闹的院落,这里是周边最有人气的屋子,你站在门口循着声音找,就能走进我们这里。”老人似乎没有听到我的问题,他自顾自的说道,眼神略显空洞,当时,没有人不知道这个院落,没有人不知道这间屋子的主人!”

我和老人的思路,现在处于一个平行状态,如果我不调整,便永远不可能有相交的时候。老人的思路多多少少有些不可控,无奈,只能我调整自己的方向。

老爷子,您要跟我说的,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啊?”我掏出手机,按下录音键,我有种预感,接下来我要听到的这个故事,可能根本没法子用笔记录下来,只能先录音,随后再慢慢整理。

嘿!”老人家笑了,一笑,我看到他满口的牙,如今已经剩不下几颗,但奇怪的是,虽然牙掉了大半,但他说话却并不漏风,虽然带着浓厚的地方乡音,他却字字清晰的说道,这事儿要是从头说,那可远了!看你这么年轻,当时,你爸爸兴许都还没出生!当然,我爸爸也还没出生!”

(小说未完,请翻页阅读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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